支付療養院費用:聯邦醫療保險、醫療補助計劃和保障配偶
簡單來說: 聯邦醫療保險(Medicare)不支付療養院的長期照顧。它只支付住院後短期的專業護理住宿。長期照顧由本人、長期護理保險,或為收入和存款有限的人而設的 醫療補助計劃(Medicaid) 支付。如果您的父母已婚,聯邦規定讓留在家中的配偶可以保留部分存款和收入。
聯邦醫療保險支付甚麼
聯邦醫療保險只在符合資格的連續住院至少3天之後,並且只在仍需要專業照顧的期間,支付最多100天的專業護理機構住宿(請看出院)。如果只需要監護照顧(custodial care),即幫助洗澡、穿衣、進食和上廁所,聯邦醫療保險 不 承保。大多數長期療養院住宿都屬於監護照顧。
醫療補助計劃支付療養院照顧
每個州的醫療補助計劃都必須為有需要並符合資格的21歲及以上人士承保護理機構照顧。醫療補助計劃只在沒有其他付款途徑時才會支付。
- 照顧需要: 每個州都訂有自己的「照顧程度」(level of care)規定,決定誰需要入住療養院。
- 收入和存款: 每個州訂定自己的限額。有些州對療養院住客採用比其他醫療補助計劃更高的收入限額。
- 您父母的收入: 大部分要用來支付照顧費用。您的父母可以保留一小筆 個人需要津貼(personal needs allowance) 自用。聯邦最低金額是每月 $30;各州可以定得更高。
請向您所在州的醫療補助計劃機構申請。您的州指南列出了計劃名稱和申請方法。
保障留在家中的配偶
當一方配偶需要療養院照顧,而另一方留在家中時,聯邦的「防止配偶陷入貧困」(spousal impoverishment)規定會保障留在家中的配偶。2026 年的金額如下:
| 留在家中的配偶可以保留的項目 | 2026 年聯邦金額 |
|---|---|
| 存款和其他可計算財產,最低 | $32,532 |
| 存款和其他可計算財產,最高 | $162,660 |
| 每月收入津貼,最低(由7月1日起;大多數州) | $2,705 |
| 每月收入津貼,最高 | $4,066.50 |
每個州在這些限額內選定自己採用的金額。如果留在家中的配偶的收入少於津貼金額,入住療養院一方的部分收入可以撥給他們。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的最低收入津貼較高。
房屋: 如果一個人在自己房屋中的淨值(equity)超過州的限額,他可能不符合醫療補助計劃長期照顧的資格。這個限額必須介於 $752,000 和 $1,130,000 之間。請向您所在的州查詢它的限額和任何例外情況。
贈與的5年回溯審查
當您的父母申請時,醫療補助計劃會審查他們在申請前 60個月 內送給別人,或以低於價值出售的金錢和財產。在這段期間內的贈與,會導致一段醫療補助計劃不支付療養院照顧的時期。
這段時期的長短,是把送出的總價值除以該州私人療養院照顧的平均每月費用。例如,如果平均費用是每月 $10,000,而送出了 $50,000,醫療補助計劃就會有5個月不支付。
如果沒有長者法律律師或您所在州長者法律援助的意見,請不要為了符合資格而轉移金錢或財產。
遺產追討
對於55歲或以上時領取醫療補助計劃的人,州政府必須在其去世後,設法從其遺產中追回醫療補助計劃為療養院照顧、居家和社區服務,以及相關住院和藥物費用所支付的款項。
- 如果有在世的配偶、未滿21歲的子女,或任何年齡而失明或有殘障的子女,州政府不可以追討。
- 州政府必須設有途徑,在追討會造成過度困難時豁免追討。
選擇療養院
- Care Compare: 聯邦醫療保險的 Care Compare 給每間療養院1至5星的評級,並分別就健康檢查、人手和質素評級。
- 長期照顧申訴專員(Long-Term Care Ombudsman): 每個州都有申訴專員辦公室,幫助住客和家人解決投訴,並為住客的利益發聲。這項服務是免費的。請在 theconsumervoice.org/get_help 查找,或透過長者照護查詢服務(Eldercare Locator)1-800-677-1116 查找。
其他付款途徑
- 退伍軍人: 退伍軍人事務部(VA)的護理及照料津貼(Aid and Attendance)會為需要幫助進行日常活動的人,在退伍軍人事務部退休金上每月加發一筆金額。請看家人照顧的報酬。
- 改為在家中照顧: 請向州醫療補助計劃機構查詢居家和社區服務,這些服務會支付部分在家中或社區內的照顧。
相關指南
資料來源
- medicare.gov/coverage/long-term-care · 核對日期 2026-10-18
- medicare.gov/coverage/nursing-home-care · 核對日期 2026-10-18
- medicaid.gov/medicaid/long-term-services-supports/institutional-long-term-care/nursing-facilities · 核對日期 2026-10-18
- medicaid.gov/federal-policy-guidance/downloads/cib04272026.pdf · 核對日期 2026-10-18
- law.cornell.edu/uscode/text/42/1396p · 核對日期 2026-10-18
- ecfr.gov/current/title-42/section-435.725 · 核對日期 2026-10-18
- medicaid.gov/medicaid/eligibility-policy/estate-recovery · 核對日期 2026-10-18
- acl.gov/programs/Protecting-Rights-and-Preventing-Abuse/Long-term-Care-Ombudsman-Program · 核對日期 2026-10-18
- cms.gov/medicare/health-safety-standards/certification-compliance/five-star-quality-rating-system · 核對日期 2026-10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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